90座加氢站!《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印发

 公司新闻     |     来源:欧宝全站    发布时间:2023-09-18 11:20:45

  8月2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浙江省能源局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电解水制氢、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为补充的氢源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市域、城区10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除了已进入实施的50座加氢站项目,还有40个储备项目,浙江此次共规划了90座加氢站,有望在2030年前完成。

  对于加氢站的空间布局将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

  到2025年,建设环杭州湾氢能产业核心城市群加氢站26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9吨以上;建设义甬舟氢能产业联动发展区加氢站1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3吨以上,并推进重型卡车氢能应用;建设浙西南氢能产业培育区加氢站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3.5吨以上,在温州、丽水等地因地制宜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试点。

  1.加氢站建设布局应与城市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尤其是公共交通、物流枢纽等专业作业车集中区域;

  2.位于交通干道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尽量与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旅游集散中心、客车停靠站等现有交通节点相结合;

  3.位于城区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在交通便捷的位置,与当地交通管理措施相衔接,宜靠近公路、城市道路等,但不应在主干道交叉路口附近,且应避开交通事故高风险路段;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加氢站。

  4.位于产业园区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及功能区管理规定,一般设置在园区班车停车场站、物流集散地、工业搬运车管理维护点等车辆相对集中的地方或者靠近园区主干道,车辆运行方便的区域;

  5.位于港口码头的加氢站,加氢位置应满足氢燃料电池船舶安全靠泊要求,合理选取岸线.新建加氢站站址应最大限度地考虑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高的土地,并最好能够降低土石方量;

  7.加氢站应选址在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与动火作业场所、爆炸危险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9.加氢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要求等应符合《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等相关规定;

  10.站址应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条件,应避开滑坡、泥石流、明或暗的河塘、塌陷区和地震断裂地带等不良地质构造。避开溶洞、采空区、岸边冲刷区、易发生滚石的地段,还应注意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破坏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

  加快现有场址改造提升: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基础上,发挥现有场址布点均匀优势,鼓励充分的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推动油氢、气氢、电氢、油气电氢等合建共建发展模式。鼓励合乎条件的自有厂区闲置用地开展加氢站建设。

  推动加氢模式创新:依托氢能公交示范线、固定旅游专线,就近布局加氢站,推进城市环卫、物流运输、港口、园区等场景氢能示范应用。加强加氢设施节能管理,形成一批高效安全、规模化、低成本的氢气“制-储-运-加”技术示范。发展“风光氢储加”一体化等加氢新模式,探索在LNG接收中心就近布局天然气重整制氢加氢示范站,探索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布局“绿氢”示范站,探索加氢站规范建设运营试点城市建设。

  稳步提升储氢能力:重点发展车载高压储氢和加氢站储氢装备和技术。推进大容量高安全液氢存储罐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低温液态、有机液态、合金固态储运示范,逐步提升氢气储存运输能力。

  完善氢能输送体系:积极开展输氢管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区、嘉兴港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氢气输运管道建设试点。提升高压氢气长管拖车运输能力,探索50MPa高压运氢方式。重点引进70MPa、90MPa储氢装备和相关先进材料生产研发企业,培育大型氢物流运输服务企业,探索发展内陆陆运、河运氢气输运服务,探索跨地区大规模氢运输,提升加氢站点服务辐射能力和区域加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