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叉车)被罚款30000元

 常见问题     |     来源:欧宝全站    发布时间:2023-09-13 22:59:57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州安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叉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安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6XB9M9T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杏市监行罚罚字〔2023〕169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 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构成该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所指的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定种类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定种类设备的”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3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09-05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